考生可申請核查當次筆試考試分數是否有錯加或漏加的情況,評分标準的執行情況不屬核查範圍。成績核查申請由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受理。辦理方式如下:
1.申請材料:
1)身份證複印件,并請注明準考證号、考試級别及考點名稱。
2)回函信封:為确保考生能及時收到核查結果,請務必随函附寄回函信封。信封上務必貼足郵資上海:3.8元;上海以外地區:4.2元,寫清楚收件人的姓名、地址、郵編、電話。
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回函信封的申請恕不予辦理
受理時間:每次考試成績發布後一個月内(以郵戳時間為準!)。
3.申請方式: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。申請者将申請材料以挂号信方式郵寄至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。
地址:
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
上海市徐彙區廣元西路315号聯峰彙7樓F座
郵政編碼:200030
電話:021-52583311
4.反饋方式: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将核查結果以挂号郵寄方式反饋至申請者。